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2015年度护士招聘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我院护理人员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一批合同护士。按照《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及原则
面向社会
二、招聘原则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数
护士6至10名。
四、基本条件
1、女性护士具有护理大专及以上学历,历届生需取得护士资格证、应届生需通过执业护士资格考试且有合格成绩单。男性护士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
2、女性护士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7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身高1.56米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护士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0年元月1日以后出生),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3、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应聘本岗位需要的相关专
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
五、招聘程序
(一)成立医院护士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徐 萍
成 员: 唐建新、汪美玲、周艳琴、钟雪平、李 红
欧书强、黄玉海
下设办公室在人事科,汪美玲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张天佑同志为办公室成员,承担本次招聘中的日常事务。
(二)成立医院护士招聘监察小组
组 长:黄玉海
成 员:欧阳国玲
(三)成立医院护士招聘业务技能考核组
组 长:汪美玲
副组长:彭华萍
成 员:评委若干名
考核组负责技能考核的评分工作,监察小组负责对整个招聘过程的监督工作。
(四)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及医院公告栏发布招聘启事。
(五)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0日-14日上午12点
(六)招聘时间:2015年11月17日上午8点
(七)需提供资料
1、个人简历一份
2、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双面复印)
3、毕业证、护士资格证、成绩单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
11月17日上午8时,应聘者先体检(量身高),体检合格者,提供相关证件经人事科、护理部审核,审核合格后缴纳报名费30元,领取笔试考试准考证。
(八)考试、考核及计分办法
1、考试采取理论笔试、技能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依次占总分的40%、30%、30%。考试计分先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然后再按相应比率折算。
2、理论考试内容为护理学基础教材,考试时间为11月17日上午10时,地点设在医院多功能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率取得技能考核资格,医院人事科在11月19日下午5:00前电话通知相关人员。
技能考核内容从徒手心肺复苏、静脉输液、鼻塞吸氧、生命体征测量、吸痰五项技能操作中随机抽取一项。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地点设在医院教学楼。
3、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整体形象等,时间另行通知考生,地点设在医院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
(九)体检
将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得出个人最后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项目。具体时间由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十)确定人选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录聘。因体检不合格以及其它原因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录聘名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在医院公告栏或医院网站内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接到录聘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视自动放弃处理。
六、录聘人员工资待遇
按《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七、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咨询电话:6865428 监督举报电话:6865465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一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