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经我院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
(一)岗位及人数:眼科医师1名、耳鼻喉科医师1名、ICU科医师1名、社区全科医师1名、康复科医师1名、心电图医师1名、预防医学1名。
(二)各岗位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1、信息发布:在医院网站及医院公告栏发布招聘启事。
2、报名时间:考生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9月16日18:00时截止,
3、报名地点及方式: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报名可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者将相关证件及材料送至我院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牛角坪6栋一楼)。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人事科电子邮箱(www.59612001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4、资格审查:医院人事科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后,报医院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报名时需提供好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资格审查合格后缴纳报名费30元,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及计分办法
1、考试采取理论笔试、技能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办法,依次占总分的40%、30%、30%。考试计分先按照满分100分计算,然后再按相应比率折算。
2、各专业理论考试内容:见附件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医院三楼会议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率取得技能考核资格。
各专业技能考核内容:见附件1。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医院教学楼。
3、面试内容为考察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整体形象等,时间另行通知,地点设在医院办公楼三楼一会议室。
(六)体检
将笔试、技能考试、面试成绩按百分比折算得出个人最后成绩,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具体时间由医院人事科另行通知。未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资格。
(七)确定人选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予以录聘。因体检不合格以及其它原因而出现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录聘名单经医院院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在医院公告栏或医院网站内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在接到录聘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正当理由未报到,视自动放弃处理。
四、录聘人员工资待遇
按《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规定》执行。
五、有关说明
1、本次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现场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2、咨询电话:6865428 监督举报电话:6678022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