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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用耗材招标公告
2017-12-21 09:44: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经医院研究,决定对医院部分医用耗材进行院内招标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医用耗材生产、
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标方式:院内公开招标
二、采购项目:注射输液类、医用高分子类、卫生材料敷料类、消毒灭菌类、手术麻醉类等医用耗材(目录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企业,具备配送所投医用耗材相关的资质及配送能力。
2、 投标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资金、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信息为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所投产品均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投标单位必须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产品的投标。
四、报名相关事项:
1、时间:2017年12月21日-2017年12月28日上午8时(双休日除外)
2、地点:医院办公楼二楼器械科
3、联系人:李江、钟先
咨询电话:0799-6859856
4、携带证件:
(1)经销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原件);
(2)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以及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原件);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
以上原件必须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资料装订成册,原件审核后随之退回。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28日-29日(具体安排详见招标文件。
开标地点:医院办公楼三楼二会议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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