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医院事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选人数及岗位
共招选15人,具体岗位及条件如下:
1、临床医师2人。具体条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2、临床医师3人。本科以上学历,临床医学专业,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3、重症医学科、心血管内科、产科、烧伤科、耳鼻喉科、泌尿外科、精神科、感染科、呼吸内科、内分泌科等各1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业,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8月1日以后出生),引进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三、相关待遇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试用期满后解决事业编制 ;单位提供10万元安家费,特别优秀者可提供20万元安家费;医院确保开展的科研论文、课题经费;每月享受津贴1000元(时限3年);提供人才公寓一套,协助配偶调动或安排工作。
2、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解决事业单位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发放安家费1万元(试用期满发5000元,工作满3年发剩余5000元),每月享受硕士研究生津贴500元(时限3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8月30日17:00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现场报名者将相关证件及材料送至我院人事科(萍乡市安源区牛角坪)。网络报名时,将相关证件及材料的扫描件发至我院人事科电子邮箱(596120010@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姓名、毕业学校、专业和应聘岗位)。
3.资格审查。由医院统一组织报名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再由市人社部门进行复审,确定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由医院按规定提出具体人选,经主管部门同意并报人社部门确认,再通知应聘人员进入考核。应聘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报名表》(可登录萍乡市政府网、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萍乡人才网及各招选单位网站下载)、个人简历、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彩色照片3张。有相关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的证书和相关材料。
4.资格审查结果电话通知报名者本人。
五、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六、招聘考试
(一)考试形式:面试。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考核只进行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与拟聘任职位匹配的专业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求职动机等。
面试时间:2019年9月5日下午3点00分。
面试地点: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门急诊大楼五楼会议室
(二)计分办法: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分。考官按事先制订的评分标准评分,记分按每位考生成绩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合计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最后必须经主考官、计分计时员、监督员签名。
七、体检、考察
1、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体检不合格依次递补。
2、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经市卫健委同意后报市人社部门审批。
八、其他
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联系电话:0799-6865428
联系人:张科长、严老师
举报电话:0799-6834755
萍乡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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